各有關單位:
為做好2021年度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,根據《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,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(政策研究獎、學術著作獎、中青年創新人才及優秀管理人才獎和岐黃國際獎等子獎項通知另發):
一、項目完成時間要求
自然科學類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,技術發明類和科技進步類項目應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(國家或省部級計劃立項的項目以驗收結題的時間為準)??破兆髌罚〞褐辉u科普著作)應是2000年以后公開出版發行兩年以上的作品(即公開出版發行日期為2000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)。
二、推薦渠道
(一)地方推薦須經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中醫藥學會按分配名額,統一報送我會。
(二)??品謺扑]項目由各??品謺徍?主任委員簽字),按分配名額,統一報送中華中醫藥學會。
(三)中國人民解放軍系統推薦項目須經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醫藥學會審核,按分配名額,統一報送我會。
(四)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及有關部委局直屬單位推薦的項目,按分配名額報送我會。
(五)中國針灸學會、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、中國民族醫藥學會、中國中藥協會等相關學會可按分配名額,統一報送我會。
(六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3位以上(含3位)推薦的項目可直接報送中華中醫藥學會。
特別說明:我校限報科學技術獎項6人,其中科普類1人。
各單位按照要求,積極組織申報,學校向符合要求的申報人發送身份驗證碼,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上報;院士推薦人選用戶名和密碼請與中華中醫藥學會科技評審部聯系。
三、申報項目及材料要求
(一)項目要求
1.已獲得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獎三等獎(含)以上的成果;
2.已獲得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中醫藥學會及中央部委、局直屬單位二等獎(含)以上的獲獎成果;
3.未獲得過獎勵的項目,可采用五位同專業專家(具有正高職稱)推薦方式,通過相應的推薦部門,按名額申報。
(二)提名書填寫要求
提名書是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,請申報人按要求認真填寫,重點突出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、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。所提交的提名書電子版和書面版應保持一致。
(三)書面材料報送要求
請推薦單位(院士)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中華中醫藥學會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遴選、書面材料審核及報送工作。“書面材料”指:(1)推薦單位(院士)出具的推薦函原件1份,內容應包括推薦項目如何產生、項目數量及基本信息(為避免重復性工作,請與其他子獎項合出1個推薦函);(2)《接受獎勵確認書》原件1份;(3)系統導出提名書原始件1套,其中提名書主件與主要附件、結題驗收報告、查新咨詢報告書等裝訂成冊;(4)科普類項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。
(四)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,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
1.在《項目名稱可否公布》一欄如選“否”的推薦項目,應在送書面提名書時,提交推薦單位的報告;
2.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,應提交紙質說明;
3.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,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,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,并填寫“回避專家申請表”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推薦項目不得同時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和其他同級、同類獎勵。已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和其他同級、同類獎勵的項目不得重復推薦。
(二)項目存在異議在未解決之前,不得申報。
(三)經評定未授獎的項目在此后的研究開發活動中獲得新的實質性進展,并符合獎勵辦法及細則有關規定條件的,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推薦;連續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,如再次推薦須隔年進行。
(四)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(包括全部子獎項)。
(五)查新報告出具時間須在2020年1月1日之后。
(六)不符合申報要求以及逾期申報的項目,一律不予受理。
(七)申報截止時間:電子版于2021年1月31日前報送,紙質版材料另行通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聯系方式
聯 系 人: 張妤 王藝蓉
聯系電話: 13840029654 18698878602
電子信箱: lntcmcg2020@163.com